各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
根据《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毕业与授学位工作安排表的通知》(校研〔2015〕29号)的文件内容,2015-2016学年第3批论文送审将于4月1日正式开通。为做好本次春季送审工作,现将送审工作中的关键时间节点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送审对象
1、凡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拟于2016年(6月份)毕业或申请学位、且论文开题时间符合文件规定的我校各级各类研究生,应参加本批次的论文送审、答辩和申请学位。
2、选择参加本批次(即第3批)的研究生,都需登陆http://yjsy.fzu.edu.cn/(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入口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
3、自本批次起,学院盲审将面向校外科研机构批量送审,同一批次送审优秀率控制在35%以下。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项目 | 操作要领 |
4月1日前 |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上交材料工程专业实践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才可申请论文送审。 | 1.填写《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入口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工程)实践登记表》 |
4月1日—6日 | 提交送审申请(4月7日0时起系统将关闭申请,未提交申请者,本批次送审不再受理其申请。) | 1.在系统中填写“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管理”(此步骤可以提前做) 注:所有发表论文、科研成果都要登记,必须登记至少一项符合毕业要求的科研成果。 2. 在系统中填写“毕业论文登记”(此步骤可以提前做) 3. 在系统中提交“送审申请” 4. 此步骤仅涉及提交资格申请,无需向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论文未完成者可继续论文写作; |
4月7日前 | 导师审核“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管理” | 学生若无相关成果发表,导师先不审核 |
4月8日 | 教学办审核“发表论文、科研成果管理”和“送审申请” | 8日提交材料:a、发表论文复印件【论文封面、目录(用笔将本人发表的论文目录画线做标记)、第一页】;或录用通知复印件(导师签字)+清样;或专利授权;以及分区分类等相关证明給班级负责人后统一交到院办312室。 b、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入口研究生发表论文登记表(在“发表论文登记”中打印);若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达到毕业要求,将直接审核不通过 |
4月9日 | 导师审核“送审申请” | |
4月10日 | 学位点负责人、院领导审核“送审申请” | 1.有提交但审核未完成者,将被视为审核不通过 2.审核不通过者和未提交申请者,可在下一轮送审中重新提出申请,本轮送审不再受理其申请。 |
4月11日-12日 | 学院向研究生院上交发表论文等纸质证明材料 | 1.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入口研究生发表论文登记表 2.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供审查的资料 3.博士研究生还应附上图书馆查新站出具的收录引用查证检索报告。 |
4月13-18日 | 研究生院审核 | |
4月19日开始 | 1.资格审核都通过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纸质版论文(博士3份、硕士2份)。 | 1. 所有学位论文都应盲审;盲审分院级和校级,因此所有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盲审论文的格式打印装订后准时交给学院。 |
2.单独上交有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的“遵守学术行为规范声明”、“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2份。 签名要有日期。 | 2.此单面不要装订到盲审论文中,而应单独上交学院备查;但是,在离校前提交给校图书馆的论文扉页中应该有本人和导师的亲笔签名单页。 | |
3.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与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的电子版终稿。 | 3.在导师点击审核通过前,学生可随时上传电子版论文,若论文有改动,应及时上传更新;一旦导师审核完成,学生将不能进行任何操作,因此学生和导师都必须确保最后一次上传的论文是最终稿。 | |
4.导师审核学生提交的电子版论文。 注:导师审核学生提交的电子版论文;若认为达不到送审要求,请勿点击审核通过,此步骤不可逆 | 4.导师要按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完成对学生论文的审核,只有经导师审核通过的论文才能进入后面的送审环节; 5.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必须确保提交的纸质论文与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完全一致; 6.研究生院及学院组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对于系统检测重合字数高于规定要求的论文,将追究导师和研究生本人责任。重合度高于15%的论文,学院将不接受其送审申请。 | |
4月20日 | 研究生院公布校级盲审名单 | |
4月21日 | 学生向学院提交送审论文(4月21日16:00时起学院将不再接收纸质论文) | 统一汇总于班长处上交教学办。若不提交纸质材料,将直接归入下一批次送审。bat365在线官网登录入口今后将不再接受零星送审。 |
4月22-25日 | 1. 研究生院整理外寄论文; 2. 学院整理外寄论文。 | 由于送审过程涉及寄送、专家评阅、交接、回邮等环节,需6周左右时间才能返回送审结果。 |
2016年6月3日之前 | 学生完成答辩 | 答辩公告日期应早于实际答辩日期3天以上,所以一旦符合答辩要求了,就应及时提交答辩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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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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